延續昨天PO的相片(雙方各半閉著眼睛,看著不同的方向,象徵雙方不要老盯著對方的缺點), 其實我們結婚24年, 若沒有睜一隻眼、 閉一隻眼 ,誰知道能維續多久? 一般夫妻結婚,不出幾年, 雙方早就「原形畢露」,婚前儘可能展現出的「美好一面」, 早就破壞殆盡, 接續關係的延續, 靠的是「關懷」與「講道理」…
    先生登101那天的清晨,他五點多起床, 一直呆坐在床沿, 我直覺一定something wrong, 當他表明想去醫院急診時, 我二話不說,堅持陪他前去。 台大急診那種環境, 若沒親人陪在一旁, 掛號、 填表格、 結帳, 實在有夠煩人; 而且接受醫療處置會不舒服, 若有親人陪在一旁,那怕只是握著你的手,相信都能讓人寬心許多, 我們結褵24年,夫妻間的情誼,當天盡在不言中!
   今天有媒體解讀我昨天的發文是為某議員「緩頰」或「解套」,其實我是想讓「護童專案」導入正軌…
 1. 不論過去「有」這專案或「沒有」 
 2. 若有, 是「中央警政署」制定的, 還是「台北市警局」自訂的 
 3. 是否有廢止, 是中央2012就廢止的, 還是市長最近廢止的…
 其實這些都不重要, 應該追問的是這個專案的實質內容為何, 合不合乎當今環境的需求,若是有效, 想要沿用,那就立刻恢復,若是不合時宜,那就大家趕快腦力激盪、想出新的辦法(加高圍牆、 增加監視器、 加強社會特殊人格的管控、追蹤、或加速死刑執行?),才是重點,一直在前述三點打轉, 一點實質幫忙也沒有。
   很感佩邱局長的大量,不計較個人的感受,不在意別人對自己說話如此大的聲量,但不知議員事後是做何想的…
  請問對人(更何況是一個警局局長)如此「大聲溝通」,完全沒有社會觀感的問題?
  請問這件事,錯的只有小助理這個「錄音、錄影」的動作?!
 (過去的婚紗照都土土的, 不過我一直很喜歡黑白色系, 看起來很復古!)
 (結婚時的證婚人、先生的老師“朱P”,當時看起來好年輕)